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日常監督檢查中,對轄區內一家超市開出了罰單。處罰事由是該超市未按照預包裝食品標簽標示的貯存條件要求進行貯存,存在食品安全隱患。這一事件再次為食品經營企業敲響了警鐘:預包裝食品的貯存管理絕非小事,必須嚴格按照規范執行。\n\n據悉,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時發現,該超市銷售的部分預包裝食品,其外包裝標簽上明確標示了“請置于陰涼干燥處保存”或“冷藏保存”等要求。在實際經營場所中,這些食品卻被隨意擺放在普通貨架、靠近熱源或光照強烈的區域,其環境溫度、濕度等明顯不符合標簽標示的貯存條件。\n\n市場監管部門指出,預包裝食品的標簽上標示的貯存條件是生產企業經過科學驗證后確定的,旨在保障食品在保質期內的安全性、穩定性和最佳食用品質。不按條件貯存,可能導致食品提前變質、營養成分流失、微生物超標等問題,即便食品仍在標注的保質期內,也存在較大的食品安全風險,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n\n該超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根據該法,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對于預包裝食品,必須按照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進行貯存和銷售。白云區市監局依法對該超市進行了行政處罰,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n\n此次處罰具有典型的警示意義。它提醒所有食品銷售企業:\n1. 強化主體責任意識:食品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高度重視食品貯存環節的管理,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進貨查驗、貯存管理、定期檢查等制度。\n2. 加強員工培訓:應對負責食品驗收、上架、理貨的員工進行專項培訓,確保其熟悉各類預包裝食品的貯存要求,并能準確識別標簽上的相關標示。\n3. 完善硬件設施:經營場所應根據所售食品的需要,配備足夠的、符合要求的冷藏、冷凍、陰涼干燥等貯存設施與區域,并確保設備正常運行,環境達標。\n4. 日常巡查與自查:建立日常巡查機制,重點檢查食品是否按標簽要求存放,及時發現并糾正不當貯存行為,防患于未然。\n\n對于消費者而言,此事件也提示在選購預包裝食品時,除了關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也應留意其貯存條件。在超市或商店中,如發現本應冷藏的食品被置于常溫下銷售,應謹慎購買,并可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反映。\n\n食品安全無小事。廣州白云區此次處罰,體現了監管部門對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的態度。只有生產經營者嚴守規范,監管部門嚴格執法,消費者積極監督,才能共同筑牢食品安全的防線,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n\n